风雨操场管理规定

风雨操场管理规定

 

1.风雨操场是学院进行体育教学、训练、竞赛及群众性运动的场所,教学时间非参加教学活动人员不得入内,其它开放时间须持校园卡刷卡进入,院外人员未经允许,不得入内。

2.对外开放时间:周一至周五12:00—13:40,16:00—18:30;周六、周日8:00—11:30,12:30—18:30。

3.未经允许,禁止搬动场地器材设施。对损坏体育设施者,追求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。

4.严禁馆内穿皮鞋、高跟鞋、拖鞋、钉鞋等进行活动,如遇雨天,雨伞应放在外走廊处,鞋底泥水必须擦干净入内。

5.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禽兽等入内,严禁随地吐痰、吸烟、乱扔垃圾等。

6.严禁馆内大声喧哗、打闹、乱涂乱画。

7.未经批准,不得在馆内举行各类大型文体活动。如需使用,必须提前一周办理相关申请和批准手续。

8.未经批准,不得在馆内办培训班,不得私自带人、带团入馆活动。

9.非馆内管理人员,不得任意开关电闸,确保安全用电,节约用电。

10.馆内锻炼人员因自身使用器材不当造成身体伤害的、物品丢失等,后果自负。

体育教学部

2019年3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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