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营地坚持面向社会开放,但以教学优先为原则。凡利用营地进行教学、训练、集会或从事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向公共基础教学部提出申请,获得审批后方可使用。使用营地内设施须报公共基础教学部备案,由公共基础教学部指派专业人员操作。
二、营地内最大限量不超过100人,每个项目不超过30人,达到限量须分批次进入活动。进入营地人员均要爱护场内设施,遵守各项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自觉维护秩序。
三、营地内严禁吸烟,严禁使用明火,严禁随地吐痰、吐口香糖,严禁乱扔果皮、纸屑等。
四、营地设施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,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证,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操作营地设施。
五、营地管理人员发现基地内存在安全隐患、设备损坏、能源浪费等现象时,有责任迅速采取措施消除隐患,杜绝浪费。
六、营地的水电和器材由专人负责,钥匙由营地管理员专人保管。
七、每天训练或开放后,营地管理责任人员负责设备复原、关闭场地等,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。
八、严禁个人私自进入基地,严禁翻越护栏、破坏护栏等行为,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。
九、未尽事宜由公共基础教学部负责解释。
公共基础教学部
2019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