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加强运动场地管理,维护运动秩序和安全,保护场地设施,充分发挥运动场的使用效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1、我院室外运动场地均对外开放,但以教学优先为原则,上课及封场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场内。
2、进入运动场内活动,要爱护场地内设施,遵守各项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自觉维护秩序。
3、在运动场内举止要文明、礼貌,保持场内环境卫生。严禁在场地内吸烟,严禁乱扔瓜皮果壳、口香糖、废纸等杂物,严禁随地吐痰。
4、严禁携带具有可燃性、腐蚀性、污染性物品入内。损坏场地者,视其情节严肃处罚。
5、严禁各种车辆驶入运动场地,严禁各种滑板、溜冰鞋进入场地活动,严禁穿钉鞋、高跟鞋进入场地,严禁在场地上拖拉硬物。
6、禁止攀爬、翻越护栏,因攀爬、翻越栏杆造成摔伤或其他严重后果者,责任自负。
7、禁止在运动场内晾晒衣物。
8、校内、外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场地,需提前申请,填写运动场地申请表,获批后优先使用。
公共基础教学部
2018年9月16日